| 关于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期间 开展流动党员摸底排查、联系走访活动的通知 各县(市、区)党委(党工委)组织部,地直机关工委: 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,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地委对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,各级组织部门要集中开展一次流动党员摸底排查和联系走访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认真做好流动党员情况摸底排查工作。各地要采取进门店、进工地、进楼宇等多种方式对流入、流出党员进行一次更为细致的摸底排查,登记造册,做好台账管理,录入《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》(附后)于8月26日前报我部组织科备案。并在流入、流出党员中各选取2名骨干一并上报。 二、对流入本地的流动党员要认真核实身份,查验《流动党员活动证》,将其编入相应党组织,并采取召开座谈会、过组织生活等形式,组织流入党员开展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。对未持证的流入党员要登记详细情况报我部组织科,由我部向党员流出的市(州、地)级党委组织部门(省内流动的)或省级党委组织部门(省外流入的)去函,请求核实党员身份并补发《流动党员活动证》。 三、对从本地流出的流动党员要采取手机短信、电话、信函、互联网等多种形式普遍进行一次联系,为流出党员送上建国60周年的节日祝福,了解流出党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,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,鼓励他们起好模范带头作用。走访流出党员家庭,尽量为他们解决生活困难,解决流出党员的后顾之忧。 四、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,树立流动党员典型,总结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及时形成典型经验材料,上报我部组织科的同时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和推广。 五、开展摸底排查和联系走访工作的情况于9月20日前上报我部组织科,流动党员人数、走访慰问、开展培训、帮助流动党员解决技术资金困难、为流动党员家庭做好事等相关统计数据要在每月填报的《流入、流出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情况统计表》上体现。 附:《流动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》 中共毕节地委组织部 2009年8月17日 |